您当前位置:首页>>工作公告>>站内公告
读者办理借阅卡须知
发布时间:2010-04-22 丨 阅读次数:6008

为便于读者借阅书刊资料,我馆即日起对读者借阅书刊等采用计算机管理,从五月一日开始办理永安市图书馆书刊借阅卡(一卡通),并实行一卡通借阅书刊资料,旧借书证至六月十五日止作废,请读者到我馆办理退证手续。具体办证如下:

1、凡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均可到我馆办理借阅卡。

2、办卡须持身份证或军人证、户口簿、护照等有效证件及一寸免冠照片一张来馆办理借阅卡手续(有效证件供填写读者登记卡用),即办即用,借阅卡有效期为两年。

3、读者持卡可在我馆任何部门借阅书刊资料,及电子阅览室上网查阅资料。持卡人必须遵守我馆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4、借阅卡的图书押金分为100元、200元、300元,借图书分别为二册、四册、八册,读者根据需要自选押金档次;期刊押金为100元,每次限借期刊二册(每次所借书、刊价值不超过该借阅卡押金的两倍)。

5、借阅卡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让或代借。

6、每次借图书30天,期刊10天,逾期未还,每册每天交文献使用费0.10元。外借书刊未超期时可续借一次,从办理续借日算起图书10天,期刊10天,续借电话:图书3807248;期刊3807249。

7、退借阅卡时,须持办卡时的有效证件,到我馆办理确认取消借阅卡的借阅功能,并退还押金。

8、首次办理借阅卡实行免费,借阅卡如丢失、损毁,可补办新卡,须交纳补卡费5元,原借阅卡作废。

9、借阅卡丢失,持卡人应带上有效证件速到我馆挂失,挂失前若造成损失,由持卡人自负。

10、办证窗口在三楼。为了方便读者办理借阅卡,本馆将不定期深入机关、社区、学校等办理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11、办证时间:除每周一闭馆学习外,其它时间均可办理。

夏季:上午8:00--12:00    下午15:00--18:00

冬季:上午8:00--12:00    下午14:30--17:30

永安市图书馆

二O一O年四月二十日

上一篇:永安市图书馆2010年“共享花开乐万家”迎春活动安排

下一篇:永安市图书馆利用“文化共享助春耕”光盘资源开展服务活动的通知

您是第:3571789访问者

      电话:0598-3651551  邮箱:yatsg@163.com  网址:http://www.fjyalib.net      

闽公网安备 35048102000027号 闽ICP备18008776号-1 Copyright© 2016 永安市图书馆.